昨日来自陕西省科技厅消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扫一扫及时获取新闻资讯
新闻热线134-8810-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