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这有几个年轻人把沿街的商铺砸了……”7月6日,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边境管理支队花园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问清警情、收集群众证言、抓捕嫌疑人,警情处置一气呵成。20小时后,嫌疑人被送至拘留所,案件处置完毕,受害人对民警快速破案、规范执法表示感谢。 这是黑龙江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黑龙江公安机关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标准化、流程化、要素化、精细化、实战化水平,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紧贴实际,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明确9个方面91项任务及完成时限,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为突出前瞻性、创新性,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严密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执法保障”等16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销号推进。 严密执法制度体系,使执法办案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近五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共制定526个执法规范性文件—— 针对现场执法重点环节,制定出台《现场盘问检查规定》《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规定》《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规定》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出台《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常见案件学习手册》,汇编立案追诉标准,为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和操作规范; (下转第二版) 制定故意伤害、贩卖运输毒品、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等16个类案证据指引,为依法打击犯罪提供制度保障。 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黑龙江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内部管辖分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建立全省32个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机制和工作程序,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移送标准,组织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接收和办理人民法院移交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涉嫌犯罪案件。 深化改革,严密执法监督管理 改革,是新时代公安工作进步的强大引擎。 近年来,黑龙江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将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作为重点工程推进。 “2017年开始,全省公安机关着力推动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195个市、县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案管中心,负责受立案和刑事案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工作,实现案件入口、出口的全流程管控,较好地解决了报案不接、接案不受、不立案和违法立案问题,涉及受立案环节的信访量明显减少,刑事案件“出口”质量显著提升,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更加顺畅。 阳光透明、执法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黑龙江公安机关启动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试点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全省公安政务新媒体与省公安厅官方门户网站龙警网实现对接;融合“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特色栏目,增强龙警网在政务公开方面的通道、桥梁作用。 规范化的执法办案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是公正执法的基础保障。 以场所建设为基础,树立一体化管理标杆。全省5个地市级公安机关、44个县区级公安机关建成了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合成作战”为特点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案件集中审理、数据深度融合、闭环式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公安厅制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研发全省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推动涉案财物网上录入、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实现涉案财物管理规范、高效。截至目前,地市级公安机关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场所14个、县区级公安机关建成177个。 智慧执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研发应用案件综合管理系统、推进有关系统互联共享、加强执法全流程记录……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执法工作,近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不断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络办公、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决策支持,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协同能力,对从接处警到案件的审核、办理、结案全过程实现实时、闭环监督,不断满足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执法信息化建设,服务群众是根本。黑龙江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办事不求人”和“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全省政务服务209项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户政部门将群众办理户口市局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备自助设备430余台,建立25个24小时自助签注服务站,开展周六延时服务,极大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增设“电子居住证网上办理”“互联网+邮政+公安”等项目。需要当场确认的业务,群众在网上进行咨询、初审、预约后,只需到公安机关服务窗口一次就能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排队难”“办事烦”的问题。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网上办理各类事项1400万件,群众总满意率99.8%,960110“政务服务热线”办结率99.86%。 人才培养,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黑龙江省公安厅将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作为一项全警工程推进,在工作中注重全员参与、坚持全警参训,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大纲为主要训练内容,覆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要求每一名执法民警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严格做到行为标准、动作规范。 “截至目前,全省约有5.1万名在职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022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基本实现培训、考试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民警学法用法积极性、自觉性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断提高。”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黑龙江依托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建立网络法制学院,开设执法资格认证、司法考试辅导、法硕考试辅导专栏,研发学习中心、训练中心、考试中心、法律之星等子系统,为民警在线学习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采取拍摄视频教学片、典型案例剖析、微课、庭审旁观等直观、易学的培训形式,以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分层级、分警种开展执法培训。”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